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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先尝甜头后吃苦头
2010-02-01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的男人,却“领衔”制造了东北地区历年涉案金额最大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用以抵扣税款发票案,涉案金额近4亿多元。
 
  2009年5月8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张勋团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用以抵扣税款发票案,经辽宁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决后终于尘埃落定。全部到案的12名团伙成员及犯罪单位葫芦岛市连山区金属资源回收中心悉数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其中主犯张勋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1月11日,承办此案的辽宁省鞍山市检察院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他们加强管理,严防国家财产流失。
 
  成立公司打掩护
 
  2007年11月26日,由公安部挂牌督办,东北地区历年来涉案金额最大的张勋团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移送到了鞍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受案当天,检察院成立以“辽宁省十佳公诉人”周红艳为主办检察官的精干的办案组。外表文雅娴静的周红艳办起案子来雷厉风行。受案当天,她便带领办案组进入了紧张的工作状态,很快就厘清了该案的基本脉络。
 
  不知从何时起,辽阳、海城等鞍山周边地区存在着一批根本就没有生产经营资质、却一直靠出售铁矿粉“发财”的小矿点儿。这些小矿点儿因为没有销售铁矿粉所必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便催生了一批通过“配票”,最终将他们出产的铁矿粉销售出去的“掮客”。这个由小矿点、掮客和合法企业组成的产、销、购链条,让该案的主犯张勋嗅到了巨大的“商机”。
 
  生于1959年,只有初中文化的张勋,很早就有了“倒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经验,并因此尝到了甜头。2004年9月,他自以为条件已经成熟,便伙同该案另一犯罪嫌疑人李君投资成立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台安县兴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台安县兴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他自任法人代表。这两家公司其实是为他日后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打掩护的。张勋自知其日后的行为难逃法律惩处,不久又将公司的法人代表分别更换成了李君的弟弟和自己的妹妹,其实两人并不知情。
 
  为了掩人耳目,两个公司成立后,张勋还聘请了会计师关新梅、出纳员付媛、司机郑旭文。这些人日后为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专门服务。
 
  为了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上骗取更大的利益,他向鞍山市某税务干部周某(已判刑)行贿150万元人民币,因而得到了他的庇护。同时,他了解到成立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具有免税资格,便打起这个主意。他找到了“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新宇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实际经营者毕丽君。他们商定,由毕丽君实际经营的“新宇”公司为其虚开可以抵扣税款的废旧物资销售剪贴发票,他按0.3%至5%的比例向毕丽君支付“开票费”,又主动提供资金50万元人民币,唆使毕丽君以他人名义先后成立四家均具增值税免税资格的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以及两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虚开近4亿元发票
 
  200多本卷宗,70多起案件事实,几千万元的涉案金额和横跨6省13市的近百个涉案企业和个人,要一一查清,不是仅凭夜以继日、废寝忘食就能够解决的!由于该案罕见的复杂性及专业性,周红艳在办案过程中,还必须随时与公安、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联系。随着审查的进行,一起起令人震惊的犯罪事实凸显出来了。
 
  2005年5月,专门在弓长岭、铧子等鞍山市周边地区小矿点采购铁矿粉、却并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曹龙宽、程世杰二人了解到,要向辽钢销售铁矿粉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此,二人找到了张勋。张勋同意按13%的税率为其出具发票。至2006年9月,曹龙宽、程世杰等人共向辽钢销售铁矿粉2万余吨,张勋则以“台安县兴源公司”的名义开具发票322组,合计骗取国家税款高达382万余元人民币。
 
  不仅如此,周红艳还发现,张勋还将台安县兴源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及相关文件的复印件交给了曹龙宽,赋予了其代表该公司对外签订业务合同的权利,同时还将另外三人发展成了公司的“业务员”(不开工资,只赚价税差价)。“如此一来,张勋的名声越来越大,主动找其开票的人越来越多,其犯罪网络也快速铺向了全国!”周红艳介绍。
 
  毕丽君是该案的另一个主要犯罪嫌疑人。周红艳很快就发现,这个时年40岁、只有高中文化的中年妇女为了得到张勋0.3%至5%的比率给付的开票费,在短短不到半年的时间里,经张勋授意和指使,又先后成立六家公司,在每家公司开具一定数额的发票后,立即销毁全部公司账目,开办新的公司。不仅如此,毕丽君还效仿张勋,自2005年9月至2006年11月间,共向时任葫芦岛市某国税局副局长的周某(已判刑)行贿人民币50万余元,在这位副局长的庇护下,她的犯罪活动基本不受限制,直至其最终所开出的废旧物资剪贴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计金额,竟然达到了近4亿元人民币的天文数字!
 
  从张勋团伙中的另一个重要成员李君的一段供述,可以窥见他们的疯狂。“2006年8月的一天,毕丽君带着空白发票,从葫芦岛赶到鞍山。毕丽君按张勋提供的材料,共填写了12本,整整填了一宿。第二天张勋给了毕丽君70万元开票费。”
 
  如果说毕丽君是张勋疯狂犯罪的“左膀”,那么葫芦岛市连山金属回收中心(企业性质为集体)的法人代表张殿富可称之为张勋的“右臂”。
 
  2005年10月,张殿富与张勋结识后,主动向张勋提出,张勋只需在其账户上走账,他就可以在收取1%开票费的条件下,给张勋开具可以抵扣10%税款的废旧物资发票。双方一拍即合。周红艳仔细核查后发现,张殿富仅在2005年12月至2006年4月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就在无任何实际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先后为张勋开具废旧物资销售剪贴发票895组,合计骗取国家税款近900万元。
 
  由张勋这只“大蜘蛛”织成的网,居然覆盖了辽宁、湖北、山东、吉林、江苏和浙江等全国6省以及鞍山、沈阳、上海、南京等20多个城市的近百家企业!
 
  4名漏犯被追诉
 
  随着审查工作的逐步深入,周红艳发现,越来越多的犯罪事实分别牵出在原卷中并未出现的张勋身边的两名工作人员,据此竟然查出了4名漏犯和8起新的犯罪事实!
 
  关新梅,自2005年5月至2006年10月任兴源公司会计。其间,她在明知公司没有实际货物购销活动的情况下,受张勋指使,制作虚假会计账簿和出入库单据、违法开具收款收据等,并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合计骗取国家税款达2188万余元。该公司出纳员付媛,大量开具增值税销项发票,数额达到1.9亿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350余万元。
 
  经过进一步审查,周红艳又发现,2006年4月,在营口隆信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与辽阳市弓长岭区刘某的一笔6000余吨的铁矿粉交易中,身为辽阳市弓长岭区郝龙空车配货中心法人代表的郝某,不仅为双方的生意牵线搭桥,还出面介绍张勋的兴源公司为营口隆信金属贸易有限公司虚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27组,使国家损失税款33万余元。
 
  为了查清这一事实,周红艳带领办案组亲自赶到营口市,最终将郝某涉嫌犯罪的所有证据锁定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紧接着,周红艳主动联系各涉案地国税局、银行等单位,查清了海城西洋钢铁有限公司业务员李国本让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组,骗取国家税款10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这样,上述4名漏犯先后到案,最终全部被鞍山市中级法院作出了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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