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会员: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首次提出了我国经济发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安徽省各级政府为扶持再生资源行业的发展,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2016年营改增后,省外一些再生资源经营者,为利用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在我省纷纷成立再生资源“壳公司”,少数回收经营企业见利忘义,甚至涉嫌虚开再生资源增值税发票,套取政府政策奖励资金,侵犯了国家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致使我省再生资源行业经营规模出现异常增长,对政府和各级税务机关带来很大的政策风险和市场监管风险。因此,省国税局发文在全省重点区域开展再生资源行业专项调研,随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废旧物资行业税收管理的通知》(皖国税函[2017]103号),重申加强再生资源行业税收管理。但在全省再生资源行业异常增长趋势没有得到明显遏制的情况下,省国税局果断采取停供发票等非常措施,并在全省展开再生资源专项检查行动,为规范再生资源市场秩序,打击违法企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鉴此,我们安徽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会员单位,作为全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骨干,首先要学习领会省国税局一系列文件精神,正确理解税务部门的各项临时监管措施,按照文件要求,主动对照查找自身经营管理中的不足之处,积极配合各级税务部门做好检查督查工作,客观真实反应经营中的实际问题,虚心接受税务部门的检查指导,以积极的态度整改纠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税务部门这次检查行动,作为提高企业依法经营水平的契机,全面提升自身再生资源行业政策、经营管理水平。为此,我们怀着“讲政治、重规矩、做表率”的高度社会责任感,向全省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同行发出倡议:
一、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抵制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二、坚持做到文明回收、诚信经营、规范管理,做到财务健全、交易真实、流程合理、手续完备、照章纳税,为全行业做出表率,以回报社会给予我们的关心和支持。
三、坚决抵制杜绝虚进、虚开再生资源增值税发票,坚决不做无实物交易的贸易,严防不法企业和个人偷逃国家税款,谋取非法利益。
四、加强行业自律,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机关对行业的管理规范要求,确保货流、物流、资金流一致;开展日常自查自纠工作,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各级税务部门的检查督导,确保企业经营合法合规。
五、坚决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按照“五大发展”理念要求,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做到科学分拣、物尽其用、变废为宝,努力提高资源回收率和利用率,造福人类社会。
六、认真履行行业职责,坚持走规模化、规范化和产业化的道路,把我省再生资源行业培育成一个绿色产业,提供更多的社会就业机会,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为实现安徽“五大发展”,建设美好安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安徽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二0一七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