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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津:再生资源税收成为新亮点
2010-01-27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09年,四川省新津县出台对废旧行业的扶持政策及配套措施,截至当年12月23日,该县再生资源行业入库增值税3.5545亿元,成为收入增长新亮点。
  2009年,四川省新津县财税部门共组织全口径税收收入7.3859亿元,从1月份的负增长36.45%,上升到全年同比增长90.90%,增幅跃居成都市第一。而这其中废旧行业对总体税收的增长,功不可没。截至2009年12月23日,新津县再生资源行业入库增值税3.5545亿元,成为该县国税收入增长新亮点。
  新津县是西南最大废旧物资集散地。2009年1月,在全国开始执行的废旧行业税收新政策中,取消了原来销售和收购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新津县财税部门敏锐地意识到,抓好抓紧国家对废旧业税实行新政这个机遇,新津聚集的几十户废旧回收企业,必将成为新增税源的主力军。
  在历经一个多月的深入企业走访和调研,新津财税部门提出了废旧行业这个潜在税源变成现实税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措施:以整治为切入点,提高该行业的准入门槛,从物流、现金流两方面加强监管,对不符合规范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并对废旧业提出了“疏堵”结合的工作思路和实施方案。
  针对废旧企业资金占用量大,实现税收新政后,先征后返,把企业最担心退税环节程序繁杂、等待时间过长的关键问题当作重点来解决,在资金周转方面加快了退税进度,放宽了重点企业退税期限,由季退提速为月退;对于企业资金占用量大的问题,由县国资公司担保,协调金融机构开展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为企业融资、借贷提供便利;在有色金属加工环节,通过进一步核实残疾职工安置数量,加快退税进度。
  在能源及综合配套保障方面,鉴于废旧行业在县域经济中比重较大且销售额主要集中于几户具有关联关系的大型企业,新津确立了加快培育龙头企业,支持其进行组织、管理和技术创新,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无害化,带动全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在废旧业实行新政策的当年,增值税同比增长88.1%。
  同时,新津县财税部门按照择“优”扶“强”开始着力对废旧行业进行引导和规范,首先,针对一些企业为逃避虚开代开的法律责任,频繁更换法人代表,对废旧业法人代表的身份作了一次清理,严格核实法人代表的真实身份。其次,对企业账户进行严格管理,废旧企业交易普遍采用个人银行信用卡支付,相当于现金支付,并依法要求企业必须如实提供全部的账户,牢牢掌握住企业的资金流和物流。第三,确定了扶大扶强扶优的基本原则,在废旧业的户籍管理上提高了准入门槛:注册资金为1000万以上、经营场地为3000平方米。这几项措施的实施,阻力虽大,但由于财税部门在管理和服务上的及时跟进,规范整治的效果就显现出来了。
  统计数字表明,这些措施实施之后,税收收入呈现大幅上升。2009年,县财政局引进项目5个,其中新津中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全年入库税收超过亿元。
  新津县有色金属加工协会会长凌学文认为:“从过去2千多万税收到今年交了3个多亿,废旧行业税收新政以及县财税部门整治与扶持并行的措施效果显著。对真正守法经营、期盼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废旧回收经营企业来讲,这也是一个对行业整体形象‘正名’‘正形’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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