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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来宾在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
2004-11-14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环境与资源节约利用司赵鹏高处长讲话
(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赵鹏高长处长代表国家发改委对大会表示祝贺,他指出:
    一、关于国家发改委不久前召开的循环经济工作会议。这次会议开了两天,原准备开一个座谈会,但考虑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尽快推动这项工作取得进展,将座谈会改为工作会。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听取各方面意见,修改《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准备上报国务院。希望大家充分认识循环经济的重要意义,提高做好工作的自觉性。
    二、为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国家发改委正在做这样几项工作:
    1、循环经济工作会后,要将会议成果向国务院写出报告,提出建议,为召开更高规模和层次的循环经济会议做准备。
    2、根据大家意见,抓紧修改《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争取以国务院的名义下发各地贯彻执行,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3、用循环经济思想指导编制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相关配套措施。包括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划、节水、环保产业、节材的规划等,规划中要体现循环经济的理念,研究建立新的指标体系,循环经济已经提出来,如何考核、如何评价要研究;同时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鼓励政策,如税收政策、投资政策。今年已经下发两批国债项目。主要是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在工作会上,委领导明确表示要加大这块投资力度,大家有好的项目可以推荐上来。再有就是制定有关法规。如循环经济促进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法、废旧家电产品回收利用管理条例、节能法等,都在抓紧制定当中;与此同时,发改委还要检查落实各地资源节约活动的有关情况。
    4、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研究循环经济有关问题。如体制、机制、工程技术配套等等,这是产业链的延伸,这些问题不解决,循环经济也很难真正达到理想的高度。
    赵鹏高处长最后对协会工作提出几点希望:
    1、加快回收利用体系的建设,这项工作供销社已在做,希望新一届协会把这项工作进一步做好。2、把统计工作抓起来。没有统计数据,没有基础,无法很好地制定政策。指标体系也无法制定。3、抓好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抓好先进经验的推广落实。4、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循环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张以民处长的讲话
(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张以民处长的讲话,主要介绍了商务部下一步要做的几项工作:
    一、加强法规建设。目前正在与国家发改委合作,起草《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准备报国务院审批。
    二、规范再生资源市场秩序。国家取消特种行业许可证后,回收市场问题较多,商务部正在与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环保总局、工商总局研究,如何整顿和规范回收市场,按照方便卫生、规范有序的原则,建立包括回收站点、交易市场建设为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并纳入城市整体发展规划;针对回收市场管理混乱的情况,必要时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一次专项清理整顿。
    三、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加大公共财政信贷的支持力度,促进回收事业的发展。同时借鉴国外的经验,探索生产者负责制,建立电子废物、废旧轮胎回收系统,按照谁生产谁治理的原则,对废弃物进行处理。
    四、促进回收企业与国外同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有目标,有重点地引进国外先进回收利用技术,提升我国回收加工水平。商务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于2005年11月,举办中国再生资源国际博览会及中国国际再生资源高层论坛,提高全社会资源意识和环境意识,展示我国回收利用成就,提高回收利用技术水平。
    五、加强宣传。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教育从业人员端正经营思想、提高服务水平、严格遵守回收政策,加大对再生资源重要性及特殊性的宣传力度。商务部把加强再生资源宣传作为明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六、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行业管理工作中,协会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协调、服务、自律功能,使其真正成为行业利益的维护者、政府实施对社会行业管理的助手,协助政府部门做好行业管理工作是非常必要的。行业协会是为政府做事,为企业做事,应更好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刘浩处长
(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刘浩处长在讲话中,对废旧物资企业增值税的管理问题讲了三点意见:
    1、再生资源工作意义重大,非常重要,党中中央、国务院都非常重视,在今年三月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会议上,总书记、总理都有明确的指示。国家对再生资源长期给予优惠税收政策,扶持这个行业的发展。1994年税制改革后,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优惠政策基本上是无条件保留的,今后仍将给予政策上的支持。
    2、目前废旧物资行业存在的问题。国家金税工程实行后,虚开发票的案件大大减少,但利用废旧物资普通发票犯罪的案件在大大上升,尤其是特行许可证取消后,问题更加突出。主要是回收市场管理无序。虚开发票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利废企业和回收企业勾结在一起,纯粹虚开发票;还有一种是利废企业收购了废旧物资,但不是从回收企业收购的,是从个体户手中收购,这些人没有普通发票,就从回收公司开出普通发票。回收企业没有经营,而是通过开发票收取手续费。
去年十月份以后,国家税务总局对废旧物资经营连续下发几个文件,一个是要求对废旧物资普通发票实行集合比对,比对不符不能抵扣;另一个是对废旧物资经营企业严格检查、严格控管,纳入严格的评估体系。在管理措施上,采取了一些办法,但效果不很理想。各级税务机关也陆续采取了一些办法,有的办法很严格,基本上杜绝了犯罪现象,但正常的经营也受到很大影响,利废企业、回收企业的反映也很大。
    3、下一步怎么管?总的指导思想是这个行业非常重要,不能简单地把它卡死,但必须保证合法经营,不能造成税收明显丢失。因此首先要规范这个行业,但采取什么样的管理措施,还在研究。基本思路是:对有一定信誉度,一定规模,经营规范的企业,发给专用发票和防伪数据开具系统才能抵扣,什么样的企业可以领到这个发票正在研究,不可能发到所有企业手中的。其它企业可以回收废旧物资,但不能抵扣,或由回收公司收购,再去抵扣。也就是说一定要有真正的经营行为才能抵扣。“一定的经营规模”是指:财务核算健全,有一定的经营场所对回收的废旧物资进行分拣。现在这种买来就卖,不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税收上也很难管理。所以应该有分拣环节。总之,一定要有一些硬性指标,达不到就不能抵扣。
    现在各地税务部门呼声比较高的是要取消税收优惠政策,因为管不住。但是取消优惠政策后,17%的增值税无法抵扣。如果实在无法监管,就要取消。因此希望我们的企业、协会真正能够自律,把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真正用好,不要因为行业乱,导致取消优惠政策,给行业造成损失,如果不能自律,将来的税收政策会怎样就很难说。
 
 
国家环保总局固体废物处的于飞处长讲话
(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于飞处长在讲话中指出,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在谈到环境保护工作时,再一次提出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并要求明确战略思路、制定政策措施、积极推动落实。这说明党中央把能源、资源、环境作为制约经济发展的同等重要问题提出来。要求我们站在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考虑问题。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发展潮流,已在国际上形成共识。对资源进行有效的再生利用是非常有效的,很多做法可以相互借鉴。尤其是在立法及体制建设上。美国1997年就有37个州颁布了有关再生资源的法律,回收利用工作有了很大的发展;欧盟1994年就制定了回收包装物的法律;其它国家如德国、日本都有相关法律、法规来鼓励、促进回收利用工作的发展。我国也在制定《资源回收利用法》等相关法规。
    相比之下,我国有回收利用的优良传统,但上升到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的时间还不是很长。据统计,我国每年有250亿的再生资源白白丢掉。目前回收渠道不畅、环境管理力度有限是比较突出的问题。近年来由于回收处理不当造成的环境污染不断,占此类污染案件的大部分,给人民的生活环境造成很大破坏,影响恶劣,如广东沿海拆解废旧电器造成的污染,已引起国务院领导的重视。
    国家环保总局非常重视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一直在与相关部委密切配合,共同推动这项工作,因为这是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环境保护工作不只是查处,也在积极引导企业向有利生产、减少污染的方向发展。如在广东等地开展圈区管理,就较好地解决了污染问题。下一步,环保总局要在废弃物回收利用、环境立法,制定标准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在加工利用过程中,一定要符合环境管理的规定和标准;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管理体制,建立管理有序的回收网络,不断提高回收利用的科技含量,对拆解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等,在这些方面可以和供销社相互配合,共同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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