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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成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管理
2010-03-18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三部委),邀请有关专家、行业协会、企业代表,成立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管理委员会,负责《目录》制订和调整的具体工作。3月16日,《目录》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三部委有关司局负责同志介绍了目前工作进展情况,研究《目录》制订工作方案,讨论《目录》和《目录管理办法》的初稿。《目录》拟进一步完善并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专家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正式向社会发布。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09年3月4日发布,并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列入《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国务院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工业信息产业等主管部门制订和调整《目录》,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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