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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展从“旧”中来 河南支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
2024-03-21 09:06:54   来源:中工网    评论:0 点击:

  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支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科创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促进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健康发展。

《若干措施》明确,将统筹省级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支持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发展,给予获批园区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奖补;鼓励市、县结合本地实际,以再生金属加工利用为重点,研究制定基于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企业发展绩效的奖补措施。

针对当前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短板,《若干措施》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制定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从事废玻璃、废塑料、废纺织物、废木类、泡沫类回收和利用企业实施补贴。

为进一步拓宽再生资源产品销路,创新税收监管机制,破解进项税抵扣难题,《若干措施》强调落实税收优惠,鼓励符合条件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税率缴纳增值税;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到2025年,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比例达30%以上;落实电价政策,对秸秆捡拾、打捆等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发挥河南省绿色发展基金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再生资源循环利用。

除此之外,《若干措施》还明确,将搭建信息、研发、融资等平台,畅通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链条,加强要素保障,强化科技支撑,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着力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对符合要求的废旧物资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以政府划拨用地方式保障用地需求;引导居民小区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个人提供便利,推广智能型自助化回收方式;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开辟审批“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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