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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启动“家电以旧换新”
2009-09-30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即日起,兰溪市家电以旧换新正式启动。为此,全市已设立销售网点2家、回收网点2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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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受省商务厅、财政厅的委托,浙江国际招()标公司公布了《浙江省家电以旧换新回收企业及销售企业中标公告》;924日,《浙江省家电以旧换新第二批中标企业名单》出炉。兰溪市云龙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省第二批新增的21家回收中标企业之一,加入到家电以旧换新的活动中。
    通过备案,兰溪可以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网点有2家,分别为兰溪新星电器有限公司、兰溪超越电脑有限公司;27个回收网点分别为兰溪市正大家电售后服务部、兰溪市新世纪家电有限公司、兰溪超越电脑有限公司、兰溪华顺家电维修部、兰溪市永进家电维修部,以及兰溪市云龙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旗下遍布兰溪各镇乡(街道)22个回收网点。
    据兰溪市粮食局商业发展科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政策,凡浙江省境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和有浙江当地户口的个人,在200961日至2010531日期间,在浙江省内都能享受换购政策,但必须卖一台旧家电才能买一台新家电,换购的数量不受限制。据悉,家电以旧换新每台补贴标准按新家电售价的10%计算,但不能超过相应的上限:电视机400元、电冰箱300元、洗衣机250元、空调350元、电脑400元。
    据了解,目前兰溪市正在制订相关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到位后,需换购者只要拨打服务热线,回收企业工作人员就会上门收购。凭回收人员对旧家电出具的折价票据即《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到销售网点购买新家电时,能获得相应补贴。
    有关部门提醒,为买到更便宜的商品,市民可在谈好价钱付款时再出示《家电以旧换新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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