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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盱眙县国税局加强再生资源利用企业管理
2009-09-16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促进再生资源(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发展,盱眙县国税局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企业认定和后续管理。一是在落实使用发票政策方面,对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不再使用废旧物资收购普通发票,也不得开具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是购领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利用废旧物资进行加工生产企业,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抵扣税款,取得以前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要求在规定时间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核算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申报抵扣。二是在落实税收优惠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取消免税政策,按其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的一定比例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2009年退还70%2010年退还50% (盱眙县国税局 邓中华 骆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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