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获悉,白云区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审批工作即将启动,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到财政部门申请办理退税业务。
据悉,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2009年按7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2010年将按50%的比例退回。纳税人按季度申请办理退税,每季度终了后一周内由企业向区财政局预算科申报,区财政局将对申报资料齐全的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审,为纳税人提供一切便利,确保退税高效、快捷。
白云区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困难,即将启动的再生资源企业的增值税退税工作,将有助于企业渡过金融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