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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有法可依
2009-04-24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记学习贯彻《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座谈会

   2009年3月20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以第147号令的形式公布了《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安徽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对我市乃至全省再生资源行业的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要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让更多的人知道、熟悉、掌握这个法规!”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会长、安徽双赢再生资源集团总裁肖幸福敏锐的感觉到了《办法》实施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第一时间与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合肥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联合召开学习贯彻《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座谈会。
      本次座谈会由安徽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秘书长、安徽双赢再生资源集团监事会主席张厚生主持,市供销社主任翟新民、副主任黄仲凯、处长刘洋、黄卫、凌玲,市行业协会会长罗恒平,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会长、安徽双赢再生资源集团总裁肖幸福、集团副总裁陈祥生,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沈久明,合肥市各相关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协会会员单位,合肥地区首期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班学员等90人参加座谈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孙彪副大队长,市工商局郭宣传处长,市市容执法局窦运平处长,市商务局李敏处长莅临座谈会指导。
座谈会首先由省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沈久明宣讲《办法》。沈副秘书长结合实际、深入浅出的讲解使大家对《办法》有了进一步的理解。
       安徽双赢再生资源集团副总裁、合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经理陈祥生作了《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概况及废钢市场行情分析》报告。陈总用四个百分比使大家了解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概况:“合肥市是全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首批26个试点城市之一,争取用五年时间,使城市90%以上回收人员持证上岗,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社区设立规范回收亭(站),90%以上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入指定市场进行规范交易和集中处理,85%以上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得到回收利用,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化、产业化、无害化,借此增加再生资源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回收工就业机会,规范从业者职业行为。”同时,陈总通过多角度的政策、市场分析,预测短期内国内废钢市场价格呈低价位波段走势,向废钢经营者提出了“快进快出”的销售建议。精彩的讲演,精辟的分析,获得大家一阵阵热烈的掌声。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孙彪副大队长代表相关政府部门讲话,他指出本次座谈会是十分重要和及时的,要求再生资源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按照《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规范经营。
市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翟新明在会议总结中指出当前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存在的四点问题:1、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总体素质亟待提高;2、回收网点布局不规范,严重影响市容市貌;3、违章违规现象时有发生,比如违法收售偷盗的窨井盖、市政设施等;4、从业人员的具体经营行为不规范。比如交易价格不透明、缺斤少两等。翟主任要求大家认真学习贯彻《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办法》规定持证上岗,合理布局,守法经营,拒收《办法》中规定禁止回收的物品。
     “有请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会长、安徽双赢再生资源集团总裁肖幸福,市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翟新明向参加合肥地区首期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班考核合格的118名学员授予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废旧物资回收挑选工职业资格证书》!”6位领证代表合着欢庆的音乐依次上台领奖,座谈会瞬时达到高潮。这118名学员也光荣的成为合肥地区首批按照《办法》规定执证上岗的再生资源行业回收人员。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要以本次座谈会为契机,积极的、多渠道的宣传贯彻《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本次座谈会获得集团内务部、人力资源部、合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全体员工的大力支持,取得圆满成功。

      

                                                                                              (文/刘冰冰  图/张红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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