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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召开 《废旧物资政策调整方案》
2005-10-20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最近,国家财政部草拟了《废旧物资政策调整方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10月12日,安徽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召集了全省十余家会员单位在合肥进行座谈,并邀请了安徽省国家税务局流转税处副处长徐春凤及省社企管办主任王和义参加会议。
    与会者对《废旧物资政策调整方案》中的几个方案进行了认真的讨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1、现行的废旧物资税收政策更适合对废旧物资行业的管理,前期暴露的问题有企业自身的问题,但与税务机关的监管力度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大家一致希望税务部门能通盘考虑产废、回收经营、用废这三个环节的税收管理,只从废旧物资经营这个角度进行严管是不够的。
    2、三个方案中,“征税方案”相对适合,能表现出国家对回收行业的支持与扶持。但是增加税负,将使本来利润率就很低的回收经营企业雪上加霜,因此大家建议在设定税率时能延续目前的零税负,国家在使用该方案时能给予一定的政策补贴并配以其他的税收管理办法,以堵塞漏洞,防止国家税款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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