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幸福董事长、总经理在再生资源税收政策调研座谈会上的
2006-04-24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安徽省再生资源行业基本情况:
    (一)回收行业资源、从业人员及网点现状:
    1、废旧物资产出量: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我省废钢产出量为150万吨左右,销售额35亿;废旧有色金属产出量为10-13万吨左右,销售额55亿;三类物资产出量为70万吨左右,销售额约10亿;废塑料、废橡胶产出量为10万吨左右,销售额约7亿左右;年报废汽车2万辆左右,销售额约1.5亿。
    2、从业人员及网点情况:全省从业人数约30万人,回收网点3.6万左右,其中供销社系统8-10万人,网点大约2万个左右。
    3、行业协会情况:安徽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会员148个,其中回收企业128个。这些企业在当地都属于有一定规模的企业。
    4、我省供销社单位国有控股或参股及由供销社衍生出来企业约占全省回收企业的60%左右,民营及私营企业占20%左右,其它占10%左右。
    5、2005年全省再生资源销售总额大约306亿元。其中供销社系统报表反映46亿,实际大约为90个亿左右。这306亿的销售额存在重复计算及价格上涨的因素,还有一部分属异地贸易,另外就是外地来我省开办公司用来开票以及一对一相关联企业开票而反应出来的销售额。
    (二)安徽省再生资源行业管理状况:
    自从2002年取消回收行业特种许可证管理以后,这个行业基本处于无序的状况(这一现象在全国普遍存在)。据统计全省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有800多家,仅合肥地区就有近百家。皮包公司、一对一公司、从外省过来打着招商引资幌子的加工福利企业及“四小企业”成立的相关联的回收企业也是成倍地增长。此外无证经营、偷逃税款、偷盗及二次污染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可以说目前的回收行业是建国以来最为混乱的时期。
    国家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一直给予扶持政策,特别是2001年5月1日起实施的免税政策,给了我们收废及用废企业很大的发展空间,可以说,目前的再生资源税收政策是建国以来最为优惠的政策。但为什么会出现目前的再生资源行业税收混乱局面?从表面上看,乱在我们这个行业,但根子却出在再生资源税收政策自身。由于再生资源税收政策上存在的不完善性,比如企业自行开具收购发票,这本身就存在漏洞,再加上我们税务部门监管不到位,各地政策执行不统一,就导致出现了眼下一人生病,众人吃药的被动局面,弄得整个行业怨声载道,反映强烈。
    二、问题与建议
    鉴于目前的状况,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对回收行业的综合治理。如果仅靠税务部门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建议由国家有关部委牵头,会同公安、工商、财政、国税局、发改委、商务、环保、质检、全国总社等部门,齐抓共管,把这个行业作为特种行业管理,并建立资格认定制度。同时建议尽快修订并出台再生资源管理办法,特别是废旧金属的管理条例。
    (二)从税收角度考虑。如果没有新的或更好的税收管理办法,我们建议在现行政策上,加强监督力度,监管重点要放在用废企业(主要是四小企业)、民营及私营、一对一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取消四小企业的包税制,对用废企业核定统一税负率。对回收企业继续实行免税资格审定制度,并制定一些硬性条款,提高回收经营企业准入门槛。进一步的完善目前的税收管理办法,做到便于操作、便于监管、便于发展,特别是全国要一盘棋,执行要统一,不要出现一省一策、甚至一市一策而导致的恶性不平等竞争。
    (三)如果现行政策确实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我们建议在不增加回收经营企业税负的前提下采取恢复征税的方案,但也面临一些问题:
    1、对于回收企业来说,征税率是多少并不重要,问题是在抵扣多少、返还多少。可以说90%以上的用废企业是不会开具销售发票,这个问题是很难处理好!
    2、另一个困扰再生资源行业的问题是四小企业的问题,这些企业相当一部分实行包税制,或者是现金交易,不要发票也不要作账,偷逃国家税款,对整个市场影响很大,恢复征税将使相当一部分资源流向这类企业使四小企业死灰复燃。
    3、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税负不同也影响着经营环境,不利于培育龙头企业的发展。
    4、恢复征税增加了增值税的同时企业还要承受增值税随征税种,对本来就微利经营的回收经营企业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
    我们建议:调整方案采取17%的税率,同时要考虑先征后返或即征即返,返还率以不增加或减少增加企业增值税税负为宜,同时减免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随征税及相关税费。
    总之,不管采取什么样的征税方案都会或多或少地给回收企业增加税负。这与当前国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宏观政策是相悖的。但从目前情况看,既要考虑国家宏观政策,又要考虑国税部门的征管,又不可能影响收废、用废,确实很难有两全其美的办法。
    不管怎么说,我们回收行业是个弱势群体,但还是有一定的政治觉悟的,也不完全是只顾自已利益的。虽然眼前我们处在一个非常艰难的情况下,还是要从全局出发,支持国税部门加强监管,避免国家利益不受损失。同时我们也强烈呼吁国家相关部门一定要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上,换位思考,体谅回收行业的因难,尽快出台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税收监管,有利于再生资源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妥善处理好目前的税收风暴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以解决我们回收行业的痛苦。
    (四)如果采取征税的政策,还要考虑一个过渡期,制定好实施细则,不能再出现以前政策出台过于突然而导致企业蒙受巨大损失。
    (五)充份发挥各地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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