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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学习贯彻《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座
2009-04-16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合肥市各相关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协会会员单位:
    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肥市人民政府颁布了《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第147号政府令),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为学习贯彻《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规范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积极推进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学习贯彻《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座谈会。届时拟邀请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市容执法局和市商务局等相关政府部门领导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安徽双赢集团合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各股东单位的相关管理人员和所属回收站点负责人;
    2、参加合肥地区首期再生资源行业从业人员(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班的学员。
二、会议时间:2009年4月21日下午二时
三、会议地点:安徽双赢再生资源集团双赢大厦二楼会议中心(合
肥政务新区东流西路双东路口站下)
四、会议内容:
1、颁发《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2、学习宣讲《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3、由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传达学习贯彻《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的意见;
4、向参加首期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班考核合格的学员授予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废旧物资回收挑选工职业资格证书》;
5、相关政府部门领导讲话(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市容执法局、市商务局);
6、合肥市供销社领导讲话。
五、拟邀请相关媒体参加
联系人: 沈久明、刘冰冰    0551-3506025(办)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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