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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安徽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四届五次常务理事(
2009-06-08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常务理事单位:
《财政部驻安徽专员办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程序的通知》于2009年3月5日正式发布,为收集各会员单位在各地退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交流各先进地市退税工作的先进经验,征求下一步相关税收政策和退税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经研究,定于2009年6月14日-15日在合肥市召开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届时将邀请财政部驻安徽专员办、省、市国税局、省财政厅、市财政局、省社和相关部门领导莅临会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财政部驻安徽专员办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程序的通知》、《财政部下发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办理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程序》等文件精神。
2、相关市县回收企业代表介绍退税及与相关部门沟通的经验和做法。
3、座谈讨论,问题解答。
二、参会人员:
常务理事、有关理事单位负责人和业务、财务部门负责人。
三、会议时间:
2009年6月14日下午报到,2009年6月15日会议。
 
四、会议地点:安徽省新世纪大厦
五、注意事项:
1、请参会单位负责人安排好工作,准时参会。
2、2009年会费尚未缴纳的单位请在会议期间缴纳。
联系人:沈久明:13905691651  0551-3506025(办)
刘冰冰:15805691980  0551-3506025(办) 
 
                             二〇〇九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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