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加大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力度
2013-07-30 11:27:08   来源:   评论:0 点击:

 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为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扩大政策效应,财政部、商务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将加大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力度。要求各省(区、市)财政、商务部门抓紧工作部署,加强组织管理,确保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及时、快速落实到位。
        2012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
        一、201211~1231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
       二、201211~1231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6米(含6米)或者乘坐人数大于20人(含20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
        三、201211~1231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汽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
       按财政部和商务部公告,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申请补贴资金。申请受理时间为2012712013131
       2012年中央财政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于7月底前预拨各省,下年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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