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再生资源行业规范行业管理 促进经济发展
2004-07-20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宁波市镇海区再生资源丰富,2000年该区废品收购总量11.5万吨,现今增加到22万余吨,总值7亿余元。从业人员由1500人激增到3000余人,其中外来人员占50%以上。废品回收、加工业也因此成为镇海的热门行业,曾一度出现机关、团体、居民个人及外来人员有证无证一齐上的混乱局面,废旧物资回收业一度成了社会治安案件多发行业。为此,该区在“严打”斗争中,把废旧物资回收业列为专项整治的重点行业。
一、建立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一)区综治委组建区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由公安、工商、供销社、城管、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等部门指定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其主要任务是规范行业管理,协调部门关系,维护再生资源行业市场秩序,促进再生资源行业经济发展。
区“再生办”在废旧物资回收业专项整治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1.加强了检查力度。制订全面普查方案,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进行了两次全面的逐户普查,出动了57人次,摸清了行业底数,建立了治安防范制度。2.在普查的基础上,逐步完善了监督检查制度,坚持每月讨论,每季1-2次的联合检查制度。三年来,联合检查37次,出动181人次,查处无证收购和非法冶炼残次条钢等案件302起,吊销两家,注销16家。通过处理,生产性废旧金属经营户从100余家压缩到83家。同时,在帮助企业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维护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赢得广大经营者的信任。
(二)2000年初,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区再生资源行业协会。长期以来在不少人的意识中,总认为收废品是生活无可奈何之人的谋生手段,是乞丐的变种,忽视了这一行业在节约资源、净化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导致这一行业的从业人员长期处于自卑和不平心态的冲突之中,成为社会不安定的潜在因素。要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该区感到必须从两个方面进行工作:一要提高人们的资源、环境意识,要为这一行业“正名”,二要促进行业自律自强和自我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改变他们的精神面貌。为此,由区“再生办”牵头,于2000年初经区民政局批准成立镇海区再生资源行业协会。
在组建中,该区充分发扬民主,正、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均由会员直接选举产生,同时,聘请区人大副主任担任名誉会长,区综治办主任、区供销社主任担任顾问。
(三)“协会”与“再生办”合署办公,设立秘书处。秘书处为常设的常务办事机构,配备四个专职工作人员(主任、正副秘书长和一名财务人员)在综治办指导下,主持日常工作。“再生办”其他成员和协会理事均为兼职。秘书处在加强对会员服务、团结和教育行业群体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使该区再生资源行业纳入了有序的运行轨道。
二、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一)“协会”健全了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机制。1.按行政区划,把全区分为六个片组,每个片组由所在地理事负责日常管理。2.每月举行一次理事会,汇报情况,商讨和布置下月工作。3.制订并通过《镇海区再生资源行业暂行规约》,规定了行业行为准则和行业内部罚则。
(二)建立、健全行业信息网络,制发详细行业通讯录,聘请信息员,使全区再生资源行业动态纵横脉搏联动。“协会”和“再生办”耳目灵敏,社会上发生与行业有关的事情,基本上都能及时掌握。若某单位发生有关失窃案件,信息员或失窃单位会及时向秘书处反映。秘书处得到报告后,立即在行业内部进行布控并转告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自2000年至今,运用信息网络提供违法犯罪案件线索400多条,均被公安、工商部门认定,其中刑事案件近40起,非法收购冶炼残次条钢案件20余起,使废旧物资回收业由原来案件多发行业变为社会治安管理的得力助手。同时运用信息网络及时转发全国各地再生资源市场行情,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促进行业经济发展。
(三)建立《例会》制度。“再生办”和“行业协会”确定每月20日召开一次再生办成员和协会理事联席会议,三年来,雷打不动。《例会》制度对规范该区再生资源行业管理,提高行业总体素质,促进行业经济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例会》交换意见,交流信息,学习政策,部署工作,统一做法,使服务落到实处,管理透明化,工作形成合力。同时,协会理事们在《例会》上得到学习和锻炼,提高了自身素质修养。本行业起步层次低,从业人员文化素质和工作能力普遍不高,但是几年来,理事们通过《例会》与“再生办”成员一起工作、学习,工作能力有明显提高。
(四)理顺开业审批程序。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运作需要,镇海区人民政府根据该区再生资源行业总体素质的提高和行业协会在行业管理上所发挥的作用,决定把生活、生产性废金属经营资格审批委托再生资源协会办理。区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会同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开业审批程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凭再生资源行业协会核发的《经营资格证书》核发《营业执照》。同时,具体规定了开办条件(包括人员条件,网点布局,注册资金,场地面积等),从而使该区再生资源行业纳入专业化、系统化、有序管理的轨道,改变了多头管理,责任不明的状况。
三、规范流动收、捡废品队伍,加强流动人员管理
流动收、捡废品,是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但从事这一行的基本上都是外来人口,这些人构成复杂,居无定所,他们走街串巷,有时“顺手牵羊”,小偷小摸,给社会治安和居民安全带来一定负面影响。为此,该区对这些人进行了组织,实行注册登记、统一车辆、统一编号、统一牌证、统一挂牌、亮证上网收购、捡拾制度。对每一收、捡人员建立有原籍和现在住址及个人简历、身份证号及每人近照的详细档案。制发《流动收购人员守则》,人手一份。由片组协会理事,负责日常管理,牌、证每年年检更换。为优化社会治安环境,2002年10月,花了一个月时间,进行了重新整顿,分片组召集会议,进行集中教育,进一步完善了“四统一”管理制度。
现在该区经注册登记的共450人,但这些人分散居住,收、捡废物,村旯巷尾堆放,对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带来一定影响,管理难度较大。为此,该区正向政府请示,划出一块土地造几百间简易住房,对这支队伍进行“公寓式”居民化管理,实行集中居住,集中堆放,让他们安居乐业,让镇海环境更加整洁美观。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一)鉴于该行业起步层次低,从业人员文化素质、法律法规认识普遍不高的现状,该区有计划地运用各种会议和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对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教育。三年来,共举办普法培训班三期,专业会议35次,邀请有专业知识同志授课四次,受教育500余人次。因此,三年来未发生一起收赃销赃或偷税、逃税案件。同时也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区“再生办”和“协会”经常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大力宣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在节约资源、净化环境、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通过宣传,增强了人们的资源、环境意识,提高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社会地位和再生资源行业的知名度。现在,该区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作为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与公安、工商、城管等政府有关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工作配合默契。
三年来,该区围绕“两年内社会治安有明显进步”的目标,对该区废旧物资回收进行专项治理。区领导重视,工作有计划,有部署,在各部门共同努力下,达到了“行业情况清,部门职责明,组织网络全,管理制度严,治安秩序好,群众满意度高”的要求,并摸索出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的管理模式,使该区再生资源行业走上专业化、系统化有序管理、正常运行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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