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供销社规范供销社企业资产拍卖业务
2005-07-22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宿松县供销社规范供销社企业资产拍卖业务


    为拓宽供销社经营业务,同时又服务于系统内各企业事业单位的资产处置工作,宿松县社同省双赢拍卖有限公司协商决定,成立“安徽省双赢拍卖有限公司宿松县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为促进该公司的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供销社企业资产拍卖业务,日前,县供销社现就有关问题向直属企事业单位发出通知。
    一、“分公司”自即日起正式开始为省双赢拍卖有限公司代理拍卖业务。在拍卖活动中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开展拍卖业务。
    二、“分公司”在努力招揽社会拍卖业务的同时,积极主动与系统内需处置资产的企业事业单位取得联系,实行优质服务。
    三、供销社各企事业单位处置资产,在经县组织评估和下文批准同意处置后,及时与“分公司”联系拍卖事宜,未经县社同意,严禁企业擅自与其他拍卖公司(或代理人)联系或签订“委托拍卖协议”,否则,县社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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