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七大影响
2005-12-30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1.打破了单一市场内交易模式。实际上已经允许场外交易,包括经营公司、拍卖公司交易。
    2.打破了只允许国内企业经营二手车交易的模式。允许国外企业进入二手车行业,但要符合外商投资管理办法。
    3.规范了自然人、经纪公司和经营公司交易经营行为。经纪公司不允许经营,经营公司不允许经纪。经营公司按照销售额的4%减半征收增值税,经纪公司服务类行业按照收入的5%征收营业税,两者的基础税基和征收比例不同。
    4.二手车市场建设要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这一点是没有量化的,各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二手车保有水平不同,把二手车市场的审查资格下放到地方。
    5.凭国家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二手车交易发票进行二手车登记、转移。
    6.规范直接交易、委托交易、经营交易、拍卖交易。
    7.经营公司要对所销售的二手车进行质量保证。
    (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生产资料市场专业委员会王若兰处长《我国二手车市场现状和发展趋势》的演讲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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