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法律答疑
2007-12-11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设备类的标的分类复杂,专业性强,在拍卖的过程怎样降低成本,提高成交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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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设备拍卖,程序至关重要。
    ⒈委托
    第一阶段是拍品的征集问题,如果仅有很少的设备进行拍卖,形不成规模,拍卖公司成本不一定能够收回。因此,拍卖公司要同时和数个委托人进行商谈,争取多征集一些设备进行集中拍卖,这样会使拍卖运作成本降低,对拍卖公司也会形成很好的宣传效果。
    ⒉招商
    为了更加充分的招商,应该针对设备的性质、用途加以分类,根据竞买人的兴趣以及需要分别进行招商。
    ⒊预展
    预展阶段的主要问题是展示地点的选择。由于前期标的征集较多,经历了招商阶段以后就该进入预展期了。拍卖公司如果在预展期出现问题,容易影响拍品的成交率以及竞买人的信心,对拍卖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如果标的本身比较大,不利于搬运,由托管人进行保管,就有可能出现竞买人绕开拍卖公司直接与委托人进行交易的情况,给拍卖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时候应该和委托人充分沟通好,并书面约定委托拍卖公司成立后至合同终止之日,委托人不得与竞买人进行交易,并要求其对保留价保密。
    ⒋拍卖
    从拍卖公司的经验来看,大多数竞买人竞买设备不是自己使用,而是再转手,从中获取价差。这些竞买人之间私下信息沟通流畅,尤其是同一地区的竞买人。所以拍卖会阶段需要注意的主要问题是,防止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在拍卖会上不举牌,迫使拍卖公司降价,这样不利于拍卖会的举行,也不利于维护拍卖公司和委托人的正当利益。总之,应当在招商阶段下工夫,尽可能在不同地区招商,使得竞买人之间串通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⒌交割
    这个阶段最主要的问题是协助委托人、买受人办理标的交割、运输等问题,做到善始善终。拍卖公司应该与买方保持联系,定期回访,以确定其“需要什么”,掌握动态需求、供给及价格信息。
    二、主持拍卖会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不得不中止拍卖,中止拍卖前后要做哪些工作?
    回复
    根据《拍卖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止拍卖,第三人对拍卖标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有争议并当场提供有效证明的。”在拍卖过程中不得不中止拍卖的,我们要依据法律法规,晓之以法,动之以情,扎实细致的做好中止拍卖前后的相关工作,最大人性化地去化解矛盾。
    ⒈主动与第三方沟通、协调;
    ⒉做好竞买人的释疑工作;
    ⒊在拍卖正式开始前做好宣布中止拍卖标的准备工作;
    ⒋对个别劝说无效的竞买人劝离拍卖会场;
    ⒌及时向委托方通报中止拍卖相关情况;
    ⒍超前协调拍卖标的相关问题。
    造成中止拍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有不少原因是拍卖公司在拍卖前,对拍卖标的情况了解不细不实,标的相关问题没有协调解决好遗留下的隐患。因此,拍卖公司接受拍卖标的后,必须对标的现状、权属情况、明暗瑕疵、租赁抵押、税费交纳等与标的相关的所有情况,一一了解清楚,对存在纠纷、矛盾及时解决,扫除拍卖障碍,避免中止拍卖情况的发生。总之,中止拍卖,就如行驶中的列车,遇到突发情况紧急刹车,将工作做到家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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