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召开2009年常务理事(扩大)
2009-02-12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1月5日,安徽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在合肥召开常务理事(扩大)会,共有78个理事、会员单位参加会议,财政部驻安徽专员办王庆谊、陆惠斌,省国税局丁以文,市国税局束庆华等有关部门领导应邀出席会议。会议传达了商务部天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精神,分析了2009年度再生资源行业的前景,着重探讨了目前金融危机形势下再生资源行业发展战略,研究了新税收政策下的业务经营对策。
    省供销社副主任蔡立、崔继华到会作重要讲话。蔡立副主任对专员办、国税等部门领导参加会议表示欢迎,对他们给予再生资源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蔡立副主任着重强了调市场调研、信息反馈、政府沟通、项目开发、协会职能等方面工作,指出,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大家一定要振奋精神,加强自律,沉着应对,攻坚克难;要结合实际,开展多元化业务;要做到“五超”(即超前思考、超前调研、超前决策、超前运作、超前防范),和“三敏”(即敏感、敏锐、敏捷)。他坚信,再生资源行业定能渡过难关!
    省社副主任崔继华指出,财税[2008]157号文件如期出台,再生资源行业要做到“在学习中适应,在适应中调整,在调整中提升,在提升中发展”。要求大家从“学习、执行、贯彻”三个层面认真领会新政策。1.学习理解政策,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上全盘考虑问题。要跳出圈子看政策,不能只仅仅看到157号文件对再生资源行业的负面影响,更重要的是看到政策带来的机遇和利好。2.对政策的执行关键在于结合。要与本地实际工作结合。要做到问题内部消化,经验介绍推广,要在政策空间里寻找生存的空间和发展的机遇。3.国家政策的出台是在为再生资源行业做蛋糕,而不是分蛋糕。这就要求再生资源企业要主动调整,加强行业的整合、联合,要学会“先舍后得”,“先舍后生”。
    省国税局和专员办领导就大家所关注的收购票据入账、库存物资处理、个体户身份认定以及退税条件、退税程序、退税时间等方面问题作了较详细的解释,并表示与财政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等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尽快出台相关实施细则。
    协会会长肖幸福对会议进行总结时强调:一是加强学习,正确应对税制改革。既要看到税制改革加重企业负担、退税程序相对复杂、行业经营风险加大等不利方面,更要看到税制改革有利于提高行业的社会地位,有利于再生资源企业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有利于税收监管,缓解税收矛盾,有利于行业的整合做大做强。二是再生资源行业要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再生资源行业既要冷静应对产废、利废行业,外资和私营企业、小钢厂,各地地方税收政策不平等的挑战,又要抓住市场规范,便于企业做大做强,扩展进出口业务等机遇。三是再生资源行业要加强交流与沟通,要加强公关与协调,要加强合作与联合,要加强主业与多元化共同发展。四是当前协会工作重点要收集会员的合理诉求,通过各种方式、渠道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协助专员办、国税、财政厅等相关部门进行内部的沟通协调;及时准确地收集、提供各地信息,供相关部门参考使用;及时将国税、专员办等部门的信息传达给会员。五是向专员办和国税提出建议。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便于安徽省再生资源行业发展的可操作细则,部门内部相关部门协调好,为再生资源企业的发展做好服务。
    肖会长特别指出:2009年是再生资源行业最困难的一年,也是充满希望的一年。希望大家坚定信心,主动作为,团结一致,科学发展。
    会上,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沈久明带领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文件,集团上海公司经理李炜作了《2009年度废钢回收市场前景分析》的专题发言。
(刘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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