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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三建议
2010-07-26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是国家为了促进税收公平和税制规范,同时也是为了促进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有利于这个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而于2008年底出台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按照文件规定,该项税收优惠政策今年年底到期,明年怎么办?退不退?如果退税,执行什么标准?这些还没有确定下来。企业期盼新政策早日出台,税政工作者也将意见、建议反映到媒体。
  笔者认为,既然国家当初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文件中肯定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具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市场地位,给予了比较宽松的优惠政策,那么在制定新的增值税税收政策时,理应对这个行业继续给予呵护与关照。只有这样,此行业才能在市场竞争的大潮中生存与发展。顺此思路,笔者提出三点建议。
  继续延续现行退税模式
  所谓继续延续现行的退税模式,就是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销售废旧物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增值税后,继续执行50%的退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50%的退税优惠政策有利之处是,其一,此项政策基本体现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税负水平。以现行50%的增值税退税标准为例:退税企业承担的税负为8.5%,再加上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政府性基金,实际负担近10%.它的税负虽然低于某些生产或流通企业的税负水平,但还是远高于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执行的是4%),作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来讲,这种税负水平实属不低。其二,这项增值税退税政策,目前企业在执行过程中没有太多的反映,事实上已经被接受。因此,今后执行起来也不会有太大的阻力。
  如果执行这种模式,需要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或强化。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应定期组织退税企业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税法知识,除了让这些企业感悟党和国家的关照外,还要促使其更新观念,跟上时代的步伐,牢固树立诚信意识,依法纳税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观念。
  二是提高审批技能与改进审批手段。在审批技能上:各级财政部门,尤其是上一级财政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本级或下级的具体审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以不断提高其胜任工作的本领与技能。在改进审批手段上:应针对目前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过程,从申报到审批的每一个环节,都是清一色原始手工操作,尤其是审核人员完全是凭经验,凭责任心,用双手逐篇审核,工作量大,效率低,没有高科技含量的实际情况,财政部应设计一套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退税审批填报程序,以取代目前的手工劳作。这样既有利于减轻各级审核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也有利于减少审批时间,还有利于提高退税工作效率。
  三是解决退税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票问题。鉴于再生资源退税企业取得的物资大部分都不能取得增值税进项票这一普遍现象,是否能参照国家对农产品收购政策,允许退税企业按收购废旧物资的金额自行开具收购发票,用来进行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
  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级审批部门应严格按照适用退税政策一般纳税人应满足的“四个条件”,坚持定期深入退税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其是否与所申报的事实相符,尤其是其上报的退税资料,要一丝不苟,严格审查,一旦发现骗税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
  五是简化审批环节。当前审批退税过程一般要经过市(地)级财政部门的初审,省级财政部门的复审,驻省(市、自治区)专员办的终审。考虑到退税企业分布广、自然环境差异大、经营条件参差不齐的实际情况,有的市(地)级财政部门一般还要求退税对象所在的县(市、区)财政部门把关。这样的层层把关,无论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直接影响到退税效率。因此,在审批环节上还应减化一些。
  不退税模式不可取
  所谓照章征收不退税模式,就是制定的明年及以后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增值税税收政策,除了在缴纳环节上执行现行的缴税标准外,取消50%的退税优惠政策。如果实行这种模式,势必直接影响到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生存与发展。这是因为:此种模式不仅有悖于国家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在政策上关照的初衷,而且,从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特殊性来讲,也不切实际。以河北省的大厂阔叶林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收购的废纸大部分来自城乡个人、企业或机关团体,能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的比例不足10%。如果该企业按17%的征缴比例缴纳增值税,那么,在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几乎为零的情况下,其税负水平要高于任何一个行业。因此,笔者认为,除非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是个暴利行业,否则这种模式是不可取的。
  直接征缴模式较科学
  所谓直接征缴模式,就是取消目前企业执行的“先征后退”的增值税优惠退税政策,由国家通过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在市场中的地位、经营情况、税负承受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并与其他行业税负水平平衡后,制定的一个较为科学可行的税收政策。
  这种模式是最为可取的。因为,如果实行这种模式,既取消了层层审批的审批环节,减轻了各级审批部门的工作压力,也减少了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等候时间,加快了资金周转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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