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安徽省出台《安徽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
2016-01-13 09:51:46   来源:   评论:0 点击:

近日,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皖办发〔201560)。方案明确界定脱钩的主体和范围,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板、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工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的行业协会商会。

《方案》规定脱钩的目标任务主要是,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取消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行业协会商会依法直接登记和独立运行;行政机关依据职能对行业协会商会提供服务并依法监管。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加快转移适合由行业协会商会承担的职能。行业协会商会要设立独立账号,单独核算,实行独立财务管理;自20181月起,取消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的财政直接拨款。行业协会商会具有人事自主权,依法依规建立规范用人制度,逐步实行依章程资助选人用人。

《方案》要求省直相关单位结合安徽省实际,及时落实配套政策,确保脱钩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按照“脱钩不脱责、脱钩不脱管”的要求,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坚持试点先行,分步推进,2015年底已启动第一批试点,2016年底前完成第一批试点和评估,2017年扩大试点范围,全面推开。

上一篇:再生资源协会首次参与理论研究并获奖
下一篇:安徽省公布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第二批试点名单